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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市星子龙坪风电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07 15:11:5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连州市星子龙坪风电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连州市星子龙坪风电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阳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新村村委会、赤塘村委会、马水村委会、东红村委会、四方村委会、昌黎村委会及龙坪镇凤凰村委会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新村村委会、赤塘村委会、马水村委会、东红村委会、四方村委会、昌黎村委会及龙坪镇凤凰村委会,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8321㎡,装机容量为 100MW,拟安装 20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电机组,风电场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变电站,电压等级为 110/35kV。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风机点位和升压站所在区域位于农村,故声环境原则上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噪声敏感点中赤塘村、邓家洞村位于交通干线附近,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不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

电磁辐射:

正常情况下项目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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